普拉替尼是由Blueprint Medicines公司开发的一种强效、高选择性RET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它用于治疗RET融合阳性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和RET突变的甲状腺癌,标志着RET驱动肿瘤精准医疗的一个里程碑。
普拉替尼适应症
1. 非小细胞肺癌(NSCLC)
用于治疗转移性RET融合阳性NSCLC成年患者。FDA已将其指定为治疗JAK1/2阳性或TRKC阳性NSCLC的孤儿药。
2. 甲状腺癌
用于需要全身治疗且对放射性碘难治(对于已接受过放射性碘治疗者)的12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晚期或转移性RET融合阳性甲状腺癌患者。FDA已将其指定为治疗该癌症的孤儿药。
以上信息来源于药品官方网站,仅反映该药在境外注册国家的适应症,不代表在中国大陆的获批用途。请勿据此做出任何治疗决定。
普拉替尼用法用量
1. 治疗前筛查
(1) 对于非小细胞肺癌或甲状腺癌患者,确认存在RET基因融合。
(2) 评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浓度。
(3) 评估血压。未控制的高血压患者不应开始普拉替尼治疗。
(4) 确认有生育能力女性的妊娠状态。
2. 患者监测
(1) 治疗前3个月内每2周评估一次血清ALT和AST浓度,此后每月一次,并根据临床状况进行监测。
(2) 开始普拉替尼治疗后1周监测血压,此后至少每月一次,并根据临床状况进行监测。
(3) 在未成熟动物中使用普拉替尼观察到骨骼和牙齿异常;应监测骨骺未闭合青少年的骨骺状态。
(4) 密切监测有肿瘤溶解综合征风险的患者(例如肿瘤负荷高、肿瘤快速生长、肾功能不全或脱水者)。
(5) 监测间质性肺病或肺炎的体征(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
3. 给药方法
(1) 口服给药
每日一次空腹口服(即餐后至少2小时和餐前至少1小时)。
(2) 漏服处理
如果漏服一剂,在当天记起时尽快服用。下一次剂量应在常规计划时间服用。
(3) 呕吐处理
服药后如发生呕吐,无需额外补服;下一次剂量应在常规计划时间服用。
4. 常规剂量
(1) 甲状腺癌儿童
12岁及以上:每日一次400毫克。继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2) 成人非小细胞肺癌
每日一次400毫克。继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3) 成人甲状腺癌
每日一次400毫克。继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以上信息来源于药品官方网站,仅反映该药在中国大陆以外注册国家的剂量范围,不代表在中国大陆的获批使用范围。请勿据此做出任何治疗决定。
普拉替尼的常见不良反应
(1) 常见不良反应(≥25%)
肌肉骨骼疼痛、便秘、高血压、腹泻、疲劳、水肿、发热、咳嗽。
(2) 常见的3级或4级实验室异常(≥2%)
淋巴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磷酸盐耗竭、血红蛋白耗竭、白细胞减少、钠耗竭、校正钙耗竭、ALT/AST水平升高、血小板减少、碱性磷酸酶升高、钾升高或降低、胆红素升高。
普拉替尼注意事项
1. 间质性肺病(ILD)/肺炎
已有严重、危及生命和致命性的ILD或肺炎报告。监测提示ILD或肺炎的肺部症状,如咳嗽、呼吸困难和发热。任何出现提示ILD的急性或加重的呼吸道症状(如呼吸困难、咳嗽和发热)的患者应立即停用普拉替尼,并立即检查ILD。
2. 高血压
已有高血压(包括3级和4级高血压)报告。治疗期间出现的高血压通常可通过抗高血压治疗控制。
血压未得到控制的患者不应开始普拉替尼治疗。开始治疗前评估血压,治疗一周后及此后至少每月一次监测血压,并根据临床相关情况进行监测。治疗期间启动抗高血压治疗或适当调整以控制血压。如果发生高血压,可能需要中断治疗、减量或永久停药。
3. 肝毒性
已有严重肝脏不良反应报告。建议在开始普拉替尼治疗前监测ALT和AST水平。治疗前3个月内每2周监测一次,此后每月一次,并根据临床进展进行监测。肝毒性可能需要中断治疗、减量或永久停药。
4. 出血事件
已有严重(包括致命性)出血事件报告。出现严重或危及生命出血的患者应永久停药。
5. 肿瘤溶解综合征
在接受普拉替尼治疗的甲状腺髓样癌患者中已有肿瘤溶解综合征报告。密切监测有肿瘤溶解综合征风险的患者(例如肿瘤快速生长、肿瘤负荷高、肾功能不全或脱水者)。考虑适当的预防措施(例如充分的液体复苏)。
6. 伤口愈合并发症
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信号通路抑制剂(如普拉替尼)可能损害伤口愈合。择期手术前至少5天应停用普拉替尼治疗。大手术后至少2周或直至伤口完全愈合前不应使用普拉替尼。伤口愈合并发症解决后恢复普拉替尼治疗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7. 胎儿/新生儿发病和死亡
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已在动物中观察到胚胎毒性和畸形。开始治疗前确认妊娠状态。治疗期间避免怀孕。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普拉替尼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给药后2周内应使用有效的非激素避孕措施。
建议有育龄女性伴侣的男性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给药后1周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如果在妊娠期间使用,应告知患者对胎儿的潜在危害。
普拉替尼使用的特殊人群
1. 妊娠
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开始治疗前确认妊娠状态。如果在妊娠期间使用,应告知患者对胎儿的潜在危害。
2. 哺乳期
尚不清楚普拉替尼或其代谢物是否进入人乳、影响产奶量或影响母乳喂养的婴儿。女性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给药后1周内不应哺乳。
3.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男性
开始普拉替尼治疗前确认有生育能力女性的妊娠状态。建议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给药后2周内使用有效的非激素避孕措施。建议有育龄女性伴侣的男性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给药后1周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4. 儿童使用
普拉替尼用于治疗转移性RET融合阳性非小细胞肺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在12岁及以上RET融合阳性甲状腺癌儿科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通过评估普拉替尼在成人中的临床研究数据外推以及12岁及以上儿科患者的药代动力学数据得到支持。
5. 老年人使用
与年轻成人相比,未观察到安全性总体差异。
6. 肝功能损害
轻度、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药代动力学无显著变化;无需调整剂量。
7. 肾功能损害
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显示,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不影响普拉替尼暴露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未经研究。
普拉替尼药物相互作用
1. 影响或被影响肝微粒体酶的药物
(1) 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和/或P-糖蛋白抑制剂
这些药物可能增加普拉替尼暴露量,增加不良反应的风险或严重程度。避免普拉替尼与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和/或P-糖蛋白抑制剂合用。如果无法避免与强效或中效CYP3A和/或P-糖蛋白抑制剂合用,应按医生指导减少普拉替尼剂量。停用P-糖蛋白和/或CYP3A抑制剂后(经过3-5个消除半衰期),将普拉替尼剂量恢复至开始使用P-糖蛋白和/或CYP3A抑制剂前的水平。
(2) 强效或中效CYP3A诱导剂
这些药物可能降低普拉替尼暴露量并降低其疗效。避免普拉替尼与强效或中效CYP3A诱导剂合用。如果无法避免与强效或中效CYP3A诱导剂合用,应从合用的第7天开始按说明书指导增加普拉替尼剂量。停用中效或强效CYP3A诱导剂至少14天后,将普拉替尼剂量恢复至开始使用中效或强效CYP3A诱导剂前的水平。
2. 特定药物
抗酸剂、环孢素、组胺H2受体拮抗剂、依非韦伦、氟康唑、伊曲康唑、质子泵抑制剂、利福平、维拉帕米、伏立康唑等可能发生相互作用。避免同时使用或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