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培利司(Alpelisib)的详细说明书

发布时间:2026-03-23 文章来源:大熊制药 推荐人数:79

阿培利司已在包括美国、欧盟和日本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地区获批上市,但尚未在中国获批,也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阿培利司适应症

阿培利司与氟维司群联合,用于治疗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携带PIK3CA突变的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成人患者(需经FDA批准的检测确认),这些患者在接受内分泌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阿培利司用法用量

1. 患者选择

在为HR阳性、HER2阴性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选择使用阿培利司时,必须在肿瘤组织或血浆样本中检测到一种或多种PIK3CA突变。如果在血浆样本中未检测到突变,则需要进行肿瘤组织检测。

2. 推荐剂量和给药方法

阿培利司的推荐剂量为300 mg(两片150 mg薄膜包衣片),每日一次,随餐口服。

继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每天在同一时间整片吞服药片。请勿咀嚼、压碎或掰开。不要服用意外破损的药片。

如果漏服一剂,应在预定服药时间后9小时内随餐补服。

如果已超过9小时,则应跳过当天的漏服剂量,次日按原计划时间继续治疗。如果服药后发生呕吐,当天无需补服,次日按计划继续治疗。

与阿培利司联合使用时,氟维司群的推荐剂量为500 mg,在第1、15、29天给药,之后每月一次。

3. 针对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1)阿培利司剂量调整指南

胰腺炎仅允许一次剂量调整。

如果需要进一步将剂量调整至每日200 mg以下,则应停用阿培利司。

(2)具体剂量方案

起始剂量:300 mg每日一次;第一次剂量调整:250 mg每日一次;第二次剂量调整:200 mg每日一次。

(3)皮肤不良反应管理

如果确诊严重皮肤不良反应(SCAR),应永久停用阿培利司。在阿培利司治疗期间经历过SCAR的患者不应再次使用阿培利司。

4. 高血糖管理

(1)治疗前评估

对于即将开始阿培利司治疗的患者,应首先测量空腹血糖(FPG)和糖化血红蛋白(HbA1c)。任何现有的高血糖应尽可能在阿培利司给药前优化至正常范围。

(2)治疗前建议

根据患者的高血糖危险因素、胃肠道耐受性和临床状况,建议在开始阿培利司联合氟维司群治疗前,使用二甲双胍进行预处理。

(3)治疗后监测

根据后续治疗方案,在治疗开始后的前两周,应至少每周监测一次FPG或空腹血糖,此后至少每四周监测一次,并根据临床需要进行调整。

HbA1c:每三个月监测一次,并根据临床需要进行调整。

对于高血糖高风险患者,不仅应更密切地监测其空腹血糖水平,还应根据临床实际情况更灵活、合理地调整既定治疗方案。

5. 腹泻/结肠炎的剂量调整与管理

对于2-3级结肠炎患者,还应考虑加用局部或全身性糖皮质激素等辅助治疗。

1级:无需调整阿培利司剂量。启动适当的药物治疗并根据临床指征进行监测。

2级:暂停阿培利司给药,直至改善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给药。

如果复发≥2级,暂停给药直至改善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降一级的较低剂量恢复给药。

3级:暂停给药直至改善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降一级的较低剂量恢复给药。

4级:永久停用阿培利司。

6. 其他毒性反应的剂量调整与管理

分级标准:根据CTCAE 5.0版(不包括高血糖、皮疹、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和腹泻/结肠炎)。

胰腺炎管理:

对于2级和3级胰腺炎,暂停给药直至改善。

7. 过量用药

迄今为止,关于阿培利司临床过量的报道很少,但临床研究表明,阿培利司的最大剂量可为450 mg每日一次。

在临床试验中报告的意外过量病例中,与过量相关的不良反应与阿培利司已知的安全性特征一致,包括高血糖、恶心、疲劳和皮疹。

阿培利司的剂型和规格

阿培利司有片剂形式,规格为50 mg、150 mg和200 mg。

50mg:浅粉色,无标记,圆形,弧形薄膜包衣片,边缘斜切。一侧标有“L7”,另一侧标有“NVR”。

150mg:浅红色,无标记,椭圆形,弧形薄膜包衣片,边缘斜切。一侧标有“UL7”,另一侧标有“NVR”。

200mg:浅红色,无标记,椭圆形,弧形薄膜包衣片,边缘斜切。一侧标有“YL7”,另一侧标有“NVR”。

阿培利司的禁忌症:

对任何成分有严重超敏反应的患者。

阿培利司的注意事项:

1. 严重超敏反应

临床报告表明,阿培利司可能引起严重超敏反应,可能发展为危及生命的过敏性休克。临床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呼吸困难、潮红、皮疹、发热或心动过速。

3级和4级超敏反应发生在0.7%的患者中。

上市后监测期间已报告血管性水肿病例。

告知患者严重超敏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如果发生严重超敏反应,必须永久停用阿培利司。

2. 严重皮肤不良反应

阿培利司可能引起严重皮肤不良反应(SCAR),包括: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JS)、多形性红斑(EM)、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症状性药物反应(DRESS)。

如果出现SCAR的症状或体征,应停用阿培利司,直至确定反应原因。建议咨询皮肤科医生。

确诊SCAR后必须永久停用阿培利司。既往治疗期间经历过严重皮肤不良反应的患者不应重新开始使用阿培利司。

如果未确诊SCAR,可考虑剂量调整、外用皮质类固醇或口服抗组胺药。

应及时告知患者早期SCAR感染的任何典型、可疑的预警信号(如高烧、流感样症状、轻微粘膜病变或初发皮疹或轻微淋巴结肿大)。

3. 高血糖

阿培利司治疗可能导致严重高血糖。部分病例并发高血糖高渗性非酮症综合征(HHNKS)或酮症酸中毒。上市后监测已报告致死性酮症酸中毒。

(1)监测建议:

监测空腹血糖(FPG)和HbA1c并优化血糖控制。

(2)治疗后:

在最初2周内至少每周监测一次FPG,此后每4周一次,并根据临床需要进行调整。

每3个月监测一次HbA1c。

对于高血糖显著风险的患者(如BMI ≥ 30、首次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FPG显著升高、HbA1c ≥ 正常上限、长期或短期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年龄 ≥ 75岁),在初始治疗期间应增加FPG监测频率。

(3)高血糖监测与管理

监测频率:

根据病情变化,如果治疗期间出现高血糖,应根据临床指征至少每周监测两次空腹血糖(FPG),直至血糖恢复正常。

在使用降糖药物期间,前8周应每周监测一次FPG,此后每两周监测一次,并根据临床需要进行调整。

建议咨询高血糖治疗专家,并为患者提供生活方式调整指导(如饮食、运动)。

特殊人群的特殊考虑:

在1型糖尿病和未受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中,FPG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此类患者在SOLAR-1试验中被排除)。有控制良好的2型糖尿病病史的患者可能需要强化降糖治疗和密切监测。

预防性用药:

根据患者的高血糖风险、胃肠道耐受性和临床状况,可考虑在阿培利司联合氟维司群前使用二甲双胍进行预处理。

然而,METALLICA研究表明,与二甲双胍相比,阿培利司联合治疗的前7天不仅不能更好地降低高血糖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还可能加剧恶心、呕吐和腹泻等不良反应。

剂量调整:

根据高血糖的严重程度,可能需要暂时暂停、降低剂量或永久停用阿培利司。

患者教育:

告知患者高血糖的症状,如异常口渴、尿频、尿量增多、食欲增加伴体重减轻。

4. 肺炎管理

(1)风险与发生率:

阿培利司可能引起严重肺炎(包括急性间质性肺炎和间质性肺病),报告发生率为1.8%。

(2)管理流程:

如果患者出现新的或加重的呼吸道症状,应立即停用阿培利司并评估肺炎。

在排除感染或肿瘤等其他原因后,如果患者出现缺氧、咳嗽、呼吸困难等感染性肺炎的典型临床表现,或间质浸润等非典型肺炎影像学表现,应考虑非感染性肺炎的诊断。

确诊肺炎后应永久停用阿培利司。

(3)患者警示:

指导患者及时报告新的或加重的呼吸道症状(如气短和持续性咳嗽)。

5. 腹泻或结肠炎

接受阿培利司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严重腹泻,导致脱水,部分情况下出现急性肾损伤。

根据严重程度,可能需要暂时暂停、降低剂量或永久停用阿培利司。

如果患者出现腹泻或其他症状,应立即启动止泻治疗,增加口服补液,并及时告知医生。对于严重结肠炎患者,可能需要进行肠内或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治疗。

6. 胚胎-胎儿毒性

基于动物研究和作用机制,阿培利司可能对胎儿构成风险: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一周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有育龄女性伴侣的男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一周内应使用安全套和其他有效避孕措施。

应向孕妇和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解释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关于氟维司群对妊娠和避孕影响的信息,请参阅完整处方信息中的相关说明。

阿培利司的不良反应

严重超敏反应、严重皮肤不良反应、高血糖、肺炎、腹泻或结肠炎。

阿培利司的临床经验

由于临床试验条件存在显著差异,某种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其他药物的临床试验数据进行比较,也可能无法反映真实世界应用中的发生率。

阿培利司的安全性在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SOLAR-1试验中进行了评估,该试验招募了571名HR阳性、HER2阴性、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随机分配到PIK3CA突变阳性或阴性组。

患者接受阿培利司300 mg联合氟维司群(n=284)或安慰剂联合氟维司群(n=287)治疗。氟维司群500 mg在第1周期的第1天和第15天肌肉注射,然后在每个28天周期的第1天给药。

阿培利司的药物相互作用

1. 其他药物对阿培利司的影响

强效CYP3A4诱导剂:

与强效CYP3A4诱导剂合用可能降低阿培利司的血浆浓度,可能削弱其治疗效果。应避免与强效CYP3A4诱导剂合用,并考虑使用无或弱CYP3A4诱导潜力的替代药物。

乳腺癌耐药蛋白(BCRP)抑制剂:

与BCRP抑制剂合用可能显著增加阿培利司的血浆浓度,可能增加毒性风险。接受阿培利司治疗的患者应避免使用BCRP抑制剂。如果没有替代药物,合用期间需密切监测不良反应是否增加。

阿培利司特殊人群用药:

1. 妊娠

阿培利司必须与氟维司群联合使用。关于氟维司群的妊娠信息,请参阅其完整的处方说明。目标人群中主要出生缺陷和流产的背景风险尚不清楚。然而,在一般美国人群中,临床确认妊娠的主要出生缺陷风险为2%-4%,流产风险为15%-20%。

2. 哺乳

阿培利司必须与氟维司群联合使用。关于哺乳信息,请参阅氟维司群的完整处方说明。

目前尚无关于阿培利司在人乳中存在、对泌乳的影响或对母乳喂养婴儿影响的数据。由于母乳喂养婴儿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建议哺乳期女性在阿培利司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一周内停止哺乳。

3. 育龄男性和女性

阿培利司必须与氟维司群联合使用。关于避孕和不孕信息,请参阅氟维司群的完整处方说明。

妊娠试验

在开始阿培利司治疗前,必须确认育龄女性的妊娠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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