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罗替尼(Larotrectinib)是一种针对NTRK基因融合的精准靶向治疗药物,需根据患者的肿瘤基因特征、个体情况及治疗反应进行个体化的剂量和给药。
患者选择
应根据肿瘤标本中是否存在NTRK基因融合来选择患者接受拉罗替尼(Larotrectinib)治疗。
对于分泌性乳腺癌、乳腺类似物分泌性癌(MASC)、先天性中胚层肾瘤(CMN)或婴儿纤维肉瘤患者,如果肿瘤标本中尚未确认NTRK重排,仍可考虑治疗。
推荐剂量
体表面积≥1平方米的成人和儿童患者
拉罗替尼(Larotrectinib)的推荐剂量为100 mg口服,每日两次,空腹或随餐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体表面积<1 m²的儿童患者:
拉罗替尼(Larotrectinib)的推荐剂量为100 mg/m²口服,每日两次,空腹或随餐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对于所有其他3级或4级不良反应:
暂停拉罗替尼(Larotrectinib),直至不良反应缓解或恢复至基线水平或1级。如果不良反应在4周内缓解,可按下一个剂量调整水平恢复治疗。如果不良反应在4周内未缓解,应永久停用拉罗替尼(Larotrectinib)。
针对不良反应,拉罗替尼(Larotrectinib)的推荐剂量递减方案如下:
注:接受25 mg/m²口服每日两次的儿童患者,即使在治疗期间体表面积超过1 m²,也应维持此剂量。第三次剂量调整的最大剂量为25 mg/m²口服每日两次。
首次剂量减少:体表面积≥1 m²的成人和儿童患者接受75 mg口服每日两次;体表面积<1 m²的儿童患者接受75 mg/m²口服每日两次。
第二次剂量减少:体表面积≥1 m²的成人和儿童患者接受50 mg口服每日两次;体表面积<1 m²的儿童患者接受50 mg/m²口服每日两次。
第三次剂量减少:体表面积≥1 m²的成人和儿童患者接受100 mg口服每日一次;体表面积<1 m²的儿童患者接受25 mg/m²口服每日两次。
经过三次剂量调整后仍无法耐受拉罗替尼(Larotrectinib)的患者,应永久停用该药。
肝毒性的剂量调整
肝功能检查异常时拉罗替尼(Larotrectinib)的推荐剂量调整方案如下(ALT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ULN = 正常值上限;严重程度分级基于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
当AST或ALT ≥ 5 × ULN且胆红素 ≤ 2 × ULN时:暂停拉罗替尼(Larotrectinib),直至恢复至≤1级或基线水平。在下一个较低剂量水平恢复用药。如果出现4级AST和/或ALT升高,则永久停药。
当AST或ALT > 3 × ULN且总胆红素 > 2 × ULN(无其他替代原因)时:永久停用拉罗替尼(Larotrectinib)。
对于CTCAE 2级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应根据临床需要频繁监测肝功能,以决定是否暂停给药或减少剂量。
与强效CYP3A4抑制剂合用的剂量调整:
应避免拉罗替尼(Larotrectinib)与强效CYP3A4抑制剂合用。如果无法避免联合用药,拉罗替尼(Larotrectinib)剂量应减少50%。停用抑制剂3-5个消除半衰期后,拉罗替尼(Larotrectinib)剂量应恢复至联合使用抑制剂前的水平。
与强效或中效CYP3A4诱导剂合用的剂量调整:
应避免拉罗替尼(Larotrectinib)与强效CYP3A4诱导剂合用。如果无法避免与强效CYP3A4诱导剂合用,拉罗替尼(Larotrectinib)剂量应加倍;同样,与中效CYP3A4诱导剂合用时,拉罗替尼(Larotrectinib)剂量也应加倍。停用诱导剂3-5个消除半衰期后,将拉罗替尼(Larotrectinib)剂量恢复至联合使用诱导剂前的水平。
肝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调整
对于中度(Child-Pugh B)至重度(Child-Pugh C)肝功能损害患者,拉罗替尼(Larotrectinib)的起始剂量应减少50%。
给药方法
如果距离下一次预定给药时间不足6小时,则无需补服漏服的剂量。
如果服用拉罗替尼(Larotrectinib)后发生呕吐,应在预定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
胶囊应用少量水整粒吞服。请勿咀嚼或压碎胶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