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纳替尼适应症

发布时间:2026-05-21 文章来源:大熊制药 推荐人数:79

适应症

1. 普纳替尼适用于治疗成人T315I阳性的慢性期、加速期或急变期慢性髓性白血病(CML);也可用于对至少两种既往激酶抑制剂耐药或不耐受的慢性期CML,以及无其他适用激酶抑制剂的加速期或急变期CML。不推荐用于新诊断的慢性期CML。

2. 作为单药治疗无其他适用激酶抑制剂或T315I阳性的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

3. 联合化疗用于新诊断的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治疗。该适应症基于诱导治疗结束时的微小残留病(MRD)阴性完全缓解率获得加速批准;持续批准取决于确证性临床试验中临床获益的确认。

剂量和给药方法

1. 给药方法

(1)每日一次,口服,餐时或空腹服用。

(2)整片吞服;不要压碎、掰开、切割或咀嚼。

(3)如漏服一剂,应在次日常规时间服用。

2. 推荐剂量

(1)慢性期慢性髓性白血病

初始剂量:每日一次,每次45 mg;当BCR-ABL1国际标准化比值(IS)≤1%时,将剂量减至每日一次,每次15 mg。

如果在每日一次15 mg剂量下疗效丧失,剂量可增加回之前耐受的每日一次30 mg或45 mg。

继续治疗直至剂量增加后疗效丧失,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

如果治疗3个月后未达到血液学缓解,应考虑停药。

(2)加速期和急变期慢性髓性白血病

初始剂量:每日一次,每次45 mg。最佳剂量尚未确定。

对于达到主要细胞遗传学缓解的加速期慢性髓性白血病患者,可考虑剂量降低。

继续治疗直至疗效丧失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如果治疗3个月后未达到血液学缓解,应考虑停药。

(3)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新诊断患者:初始剂量:每日一次,每次30 mg,联合化疗;在诱导治疗后达到微小残留病阴性完全缓解(BCR::ABL1/ABL1≤0.01%)时,剂量减至每日一次,每次15 mg。继续联合化疗治疗最多20个周期,直至疗效丧失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4)无其他适用激酶抑制剂或T315I阳性的患者

口服单药治疗,初始剂量:每日一次,每次45 mg。最佳剂量尚未确定。继续治疗直至疗效丧失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如果治疗3个月后未达到缓解,应考虑停药。

特殊人群

妊娠

基于其作用机制和动物研究,普纳替尼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目前尚无其在人类妊娠期使用的数据。开始治疗前应确认有生育能力女性的妊娠状态;如果在妊娠期间使用普纳替尼或患者在治疗期间怀孕,应告知患者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哺乳

目前尚无关于普纳替尼是否存在于人乳中、对母乳喂养婴儿的影响或对乳汁产量的数据。建议患者在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一周内避免哺乳。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男性

基于其作用机制和动物研究,普纳替尼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开始治疗前应确认有生育能力女性的妊娠状态;建议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三周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普纳替尼可能损害有生育能力女性的生育能力;这种效应的可逆性尚不清楚。

儿童使用

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老年使用

≥65岁的患者某些毒性的发生率更高;剂量选择需谨慎。

肝功能损害

肝功能损害患者不良事件发生率更高;接受单药治疗的基线肝功能损害的慢性期/加速期/急变期慢性髓性白血病或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需要降低初始剂量。新诊断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伴中/重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需要密切监测不良事件发生率,并酌情调整剂量。

肾功能损害

在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89 mL/min)患者中,药代动力学无临床显著差异;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缺乏相关数据。

警告和注意事项

动脉闭塞事件

在临床试验中,接受盐酸普纳替尼的患者发生了动脉闭塞事件,包括死亡(参见黑框警告)。

治疗前评估确定获益是否大于风险。治疗期间,监测动脉闭塞事件的体征。如果怀疑动脉闭塞,暂停或停止治疗,并重新评估恢复治疗的风险和获益。

静脉血栓栓塞事件

接受盐酸普纳替尼的患者发生了严重的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参见黑框警告)。

监测静脉血栓栓塞事件的体征。如果发生此类事件,暂停治疗,然后根据复发/严重程度恢复原剂量、降低剂量或停药。

心力衰竭

接受盐酸普纳替尼的患者发生了严重的心力衰竭事件,包括死亡(参见黑框警告)。

监测心力衰竭的体征并根据临床指征进行管理。如果发生新发或加重的心力衰竭,暂停治疗,并在恢复时降低剂量或停药。

肝毒性

存在肝毒性风险,包括肝衰竭和死亡(参见黑框警告)。治疗1周后曾发生罕见的导致死亡的暴发性肝衰竭病例。肝酶升高是常见的不良反应。

应在开始治疗前和治疗期间至少每月监测一次肝功能,或根据临床指征进行监测。如果发生肝毒性,应暂停治疗、降低剂量或停药。

药物相互作用

强效CYP3A抑制剂

可能发生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导致普纳替尼血浆浓度升高。尽可能避免联合使用;如果不可避免,应降低普纳替尼剂量。

强效CYP3A诱导剂

可能发生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导致普纳替尼血浆浓度降低。建议选择无或弱CYP3A诱导作用的药物;除非获益大于普纳替尼暴露量降低的风险,否则避免联合使用;如果不可避免,应监测普纳替尼疗效降低的体征。

不良反应

单药治疗

发生率>20%的不良反应包括皮疹及相关疾病、关节痛、腹痛、头痛、便秘、皮肤干燥、高血压、疲劳、体液潴留和水肿、发热、恶心、胰腺炎/脂肪酶升高、出血、贫血、肝功能异常和动脉闭塞事件;发生率>20%的3/4级实验室异常包括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白细胞减少。

联合化疗使用

极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肝功能异常、关节痛、皮疹及相关并发症、头痛、发热、腹痛、便秘、疲劳、恶心、口腔炎、高血压、胰腺炎/脂肪酶升高、周围神经病变、出血、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体液潴留和水肿、呕吐、感觉异常和心律失常;发生率>20%的3/4级实验室异常包括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淋巴细胞减少、血红蛋白降低、脂肪酶升高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禁忌

尚不明确。

贮藏

在20-25℃下保存,可暂存在15-30℃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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