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美替尼(Binimetinib)是一种抗肿瘤药物,是丝裂原活化细胞外信号调节激酶MEK1和MEK2的抑制剂。
比美替尼(Binimetinib)注意事项
1、联合治疗:当与康奈非尼联合使用时,需考虑康奈非尼的注意事项、警告和禁忌症。
2、新发原发性恶性肿瘤:可能发生新的原发性恶性肿瘤(皮肤性和非皮肤性)。在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后监测患者是否出现新的恶性肿瘤。
3、心肌病:在接受比美替尼联合康奈非尼治疗的患者中,报告了心肌病(即有症状或无症状的LVEF降低),有时需要暂时中断或减少剂量。在COLUMBUS研究中,接受比美替尼和康奈非尼联合治疗的患者首次出现左心室功能障碍的中位时间为3.6个月。在87%接受比美替尼和康奈非尼联合治疗的患者中,心肌病得到缓解。
(1)、基线LVEF低于LLN或<50%的患者使用联合治疗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2)、密切监测有心血管风险因素的患者。
(3)、在治疗开始前和治疗开始后1个月,然后每2-3个月,使用超声心动图或多门控放射性核素血管造影(MUGA)评估LVEF。如果发生左心室功能障碍,可能需要中断治疗,随后减少剂量或停药。
4、静脉血栓栓塞(VTE):在接受比美替尼联合康奈非尼治疗的患者中,报告了静脉血栓栓塞(VTE)。
如果发生DVT或PE,可能需要中断治疗,随后减少剂量或停药。
5、眼部效应:在接受比美替尼联合康奈非尼治疗的患者中,报告了眼部毒性,包括浆液性视网膜病变、视网膜静脉阻塞、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和黄斑水肿。浆液性视网膜病变的初始发病中位时间为1.2个月。在接受比美替尼联合康奈非尼治疗的患者中也报告了葡萄膜炎,包括虹膜炎和虹膜睫状体炎。
(1)、治疗期间定期并根据临床需要(即出现新发或加重的视觉障碍时;追踪新发或持续存在的眼科发现)进行眼科检查;如果发生视觉障碍,应紧急(24小时内)进行眼科检查。每次就诊时监测患者的视觉症状。如果发生眼部毒性,需中断治疗、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
(2)、对于有视网膜静脉阻塞病史或倾向的患者(包括未控制的青光眼或有高粘滞血症或高凝综合征病史的患者),其安全性尚未确定。
6、肺部效应:在接受比美替尼联合康奈非尼治疗的患者中,报告了间质性肺病或肺炎。
(1)、评估出现间质性肺病表现(例如新发或进展性肺部症状)的患者。
(2)、如果确诊为间质性肺病,可能需要中断治疗,随后减少剂量或停药。
7、肝毒性:在接受比美替尼联合康奈非尼治疗的患者中,报告了肝功能测试异常(即ALT、AST或碱性磷酸酶升高)。
在开始治疗前及之后每月或根据临床需要更频繁地进行肝功能测试。如果出现肝功能测试异常,需中断治疗、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
8、肌肉骨骼效应:在接受比美替尼联合康奈非尼治疗的患者中,报告了横纹肌溶解。
在基线时、治疗期间定期并根据临床需要评估血清CK和Scr浓度。如果CK浓度升高,可能需要中断治疗,随后减少剂量或停药。
9、出血:在接受比美替尼联合康奈非尼治疗的患者中,报告了出血事件。在COLUMBUS研究中,接受比美替尼联合康奈非尼治疗的患者最常见的出血事件包括胃肠道出血(例如直肠出血、便血、痔疮出血)。也报告了致命的颅内出血。
如果发生出血事件,可能需要中断治疗,随后减少剂量或停药。
10、胎儿/新生儿发病率和死亡率: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动物实验显示其具有胚胎毒性、胎儿毒性和致畸性。
(1)、在开始治疗前确认妊娠状态。治疗期间避免怀孕。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在接受比美替尼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30天内应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2)、告知患者潜在的胎儿风险。







